《纪法贯通·依法治权》百集连载第九十四集
发布日期:2026-11-07
派驻监督贴身近 探头作用显锋芒
—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
靠什么盯住权力——派驻监督,它是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。

一、"派"的权威与"驻"的优势 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的政治监督,不是同级监督。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,首要任务是盯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。它既"进得去"又"出得来":2018年10月,《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》明确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、统一管理,并赋予监察权,使其既依党章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,又依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。
二、从"有形覆盖"到"有效覆盖" 覆盖只是起点,实效才是落点。2022年6月,《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》明确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按规定担任驻在单位党组(党委)成员、履行监督专责、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,防止利益羁绊导致不敢监督,同时明确"室组"联动、"室组地"联合办案、"组组"协作等机制。基层实践中,集中办公、片区协作、交叉监督正破解"力量分散、熟人社会干扰"难题。
三、探头如何"亮"起来 派驻监督的威力来自近距离、全天候、常态化,方式包括参加会议、听取汇报、谈心谈话、查阅资料等。不少地方把监督嵌入决策全过程:陕西西安碑林区推动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常态化参加"三重一大"决策,2025年以来参加党委(党组)会议222次、提出意见建议92个、推动整改问题38个。数字监督也在延伸触角,广西百色通过"清风乡村"小程序对文化惠民资金实时监管,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5个。
四、从"亮探头"到"见成效" 数据最有说服力。陕西西安碑林区集中办公以来,派驻机构监督检查次数同比增长超32%,发现整改问题增长35%,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92件、同比增长50.8%;湖南长沙县将10个派驻机构纳入6个监督片区统一管理,累计处置问题线索229件、立案151件。
派驻监督的独特价值,在于把探头架到权力运行的最前沿。它不是"驻"在单位、成为单位人,而是"驻"在岗位、专司监督;不分管业务,才能看得清、说得准、问得硬。从2018年改革赋权到2022年规则定型,再到基层探索集中办公、片区协作,"派"的权威和"驻"的优势正日益显现。
供稿:范雨)
【审稿:江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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